新華社蘭州9月26日電(記者連振祥)甘肅省近日印發了《甘肅省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確定將逐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費和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甘肅省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提出,要通過完善價格政策推進節能減排。方案確定,將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並全面開徵城市污水處理費並提高收費標準,噸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0.8元。另外,甘肅省確定將合理調整各類用水價格,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對超過定額限制的超標用水,超標50%以內的加價50%,超標一倍以內的加價100%,超標二倍以內的加價200%。
據悉,甘肅省將把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據了解,甘肅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的主要目標任務是:到2010年,全省萬元生産總值能耗從2005年的2.26噸標準煤下降到1.8噸標準煤,降低20%;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從230立方米下降到160立方米,降低3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56.3萬噸;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