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王宇、張藝)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今年前8個月,全國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在內的流轉稅收入達到20695億元。
流轉稅又稱流轉課稅、流通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産、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徵稅對象的一類稅收。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流轉稅業務會議上,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指出,今年1月至8月,全國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車購稅“四稅”收入(含海關代徵)達到20695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的61.94%。
根據這一比例測算,前8個月我國稅收總收入已超過33000億元。
宋蘭説,流轉稅收入的持續增長,為完成全國稅收收入任務、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了保障。
宋蘭指出,今年以來,流轉稅政策調控職能有效發揮,增值稅轉型試點邁出新步伐,以票控稅取得重大突破,流轉稅分析評估工作不斷加強,綜合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流轉稅幹部隊伍素質明顯提高。
據介紹,稅務總局將繼續加強對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的稅收徵管,要將長虧不倒、連續零申報、負申報、低稅負企業列為管理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和納稅評估,堵塞徵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