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5日電(記者 李雲平)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最新公佈的《關於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內蒙古農村牧區義務教育保障經費滯留、擠佔挪用問題突出。
截至2006年6月底,內蒙古尚有2832.5萬元的資金滯留在旗縣財政、教育部門,佔全部資金的11%。其中,財政部門滯留1606萬元,佔全部資金的6.3%,教育部門滯留1226.5萬元,佔全部資金的4.7%。
審計發現,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所屬11個旗縣財政和教育部門擠佔挪用上級補助拖欠農村牧區教師工資補助資金1745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興和縣542萬元,但僅有21萬元補發給教師,其餘521萬元被挪用於建設教育園區、發放縣直單位工資等。
審計調查還發現,內蒙古一些學校仍然存在亂收費現象,部分地區解決拖欠教師工資資金配套不足。2005年至2006年,巴彥淖爾市臨河區30余所中小學違規收取取暖費、擇校費等193萬元,主要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興安盟烏蘭浩特市、赤峰市的林西縣、寧城縣分別應配套未配套解決教師工資補助資金76萬元、100萬元和75萬元。
通過審計,內蒙古各級審計機關要求被審計的地區和單位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促進資金到位6128萬元,已按期歸還原資金渠道388萬元,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