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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建立貧困醫療救助體系完善農村醫療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10月6日電(記者曹健)為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所有的農業縣後,寧夏又投入4000萬元實行農村特困戶和重特大病救助。

    寧夏現有23萬年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特困農民。2007年這些特困農民被全部納入農村低保。

    寧夏民政部門按每人每年10元標準,為特困戶交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使其參合率達到100%。同時,民政部門還按農村五保戶、孤兒每人每年200元,農村低保對象中60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100元,其他低保對象每人每年60元標準,給予門診醫療救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救助對象的孕産婦,其住院分娩順産費用由衛生和民政部門全額救助。其中衛生部門救助150元、民政部門救助100元。新生兒健康檢查費由民政部門救助60元。

    農村特困戶住院還可享受“零起付線”救助。農村特困對象患病住院時,持寧夏民政廳、衛生廳、財政廳印製的《農村特困村民醫療救助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住院治療,不交押金,出院時再結算。具體救助標準為:住院總費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報銷後,剩餘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救助。住院總費用在2000元——3萬元的,個人預交300元押金,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報銷後,患者自付20%,多退少補,剩餘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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