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張曉松 杜文景)近年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收到的地理標誌申請持續增加,2001年僅為33件,2002年為66件,2003年為95件,2004年為115件,2005年為165件,2006年為206件,2001年至2006年的申請佔1995年以來全部申請的83.3%。
地理標誌是重要的知識産權,我國確立了以商標法律制度來保護地理標誌的體制。自1995年3月至2007年5月底,商標局先後收到地理標誌申請816件,其中國內申請783件,國外申請33件。
在此期間,商標局共核準註冊地理標誌251件,駁回地理標誌註冊申請130件。這251件註冊地理標誌中,我國國內註冊人的地理標誌227件,外國註冊人的地理標誌24件;集體商標7件,證明商標244件。
上述註冊地理標誌中,我國註冊地理標誌主要涉及香梨、蘆柑、蜜橘、柚、橙、茶葉、大米、活雞、黃酒等農副産品,約佔97%,以及瓷器、石雕等手工藝品和煤等礦産品,約佔3%。外國註冊地理標誌主要涉及柑橘、土豆、咖啡、米、絲綢、刀具、葡萄酒、奶酪、火腿、酒等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