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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經基本建立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工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魏學春1日説,針對當前資本市場出現轉折性變化的新情況,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工作機制已經基本建立,正積極探索研究投資者民事訴訟保障機制。

    去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政策界限、組織體系、執法標準、善後處理等各方面作出了進一步明確,明確各地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後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負責。

    魏學春説,截至目前,31個省份出臺了貫徹落實這一文件的實施意見,為有力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套反應靈敏、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工作機制已經初步建立。

    他介紹説,在組織層面,成立了由證監會牽頭,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並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全面負責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組織協調、政策解釋、性質認定等工作,地方的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後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負責。

    魏學春説,協調小組辦公室建立了協調小組定期工作會議制度、信息月報制度、工作簡報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大案要案的督辦制度等;善後處理方面,在現有法律架構內,證監會聯合高法院、高檢院、公安部等單位,正積極探索研究投資者民事訴訟保障機制。

    他説,目前,通過各方努力,初步遏制了非法證券活動的蔓延勢頭。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非法證券活動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因此要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加強輿論宣傳,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證監會等部門努力完善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機制,對非法證券活動力求做到“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將各種形式的非法證券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

證監會:非法證券業務經營額30萬元以上應予追訴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陶俊潔、趙曉輝)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魏學春1日説,對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非法經營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魏學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説,目前,非法證券活動處於高發期,通過網絡從事非法證券活動的案件在一些地區時常出現,且蔓延速度快、危害面廣。從地域分佈來看,非法發行股票企業多數來自中西部地區,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的仲介機構則大多集中在沿海發達地區。

    2007年11月1日15時,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魏學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圖為魏學春在與主持人交流。中國政府網 郭小天 攝

    魏學春表示,任何非法證券活動只要涉嫌犯罪,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證券活動涉及的金額有多有少,對於非法發行股票涉嫌發行額在50萬元以上、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造成惡劣影響,都應當予以追訴。

    2007年11月1日15時,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辦公室副主任魏學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圖為魏學春在回答網友提問。中國政府網 郭小天 攝

    他強調,雖然今年的投訴量居高不下,與去年同期相比明顯增加,但投訴反映的非法證券活動大多發生在去年或更早,今年新發生的非法證券活動約佔投訴量的5%,這表明隨著打擊和宣傳力度的加強,非法證券活動的勢頭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正逐步增強。

    證監會:上半年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以下簡稱國辦99號文)精神,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日前在北京召開了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總結了今年上半年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工作,分析了當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的總體形勢,同時對下一步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的開展做了研究部署。

    證監會副主席:非法證券活動蔓延勢頭初步遏制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桂敏傑日前表示,非法證券活動的蔓延勢頭目前已初步遏制,但隨著市場的發展變化,各類非法證券活動仍可能死灰復燃,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任務依然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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