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1月2日電(記者 劉大江)成都市成華區1日正式開始推行“政務監督員”制度,27名來自社會公眾的政務監督員走馬上任。這些“平民”政務監督員不僅有權對政府部門下發《督查通知書》,而且對於犯錯的公務員,還可以向紀檢機關建議做出記過甚至開除的處理。
作為成都市政務監督試點,成華區1日正式頒布《政務監督員(特邀監察員)管理辦法》。根據此文件,對於在督查中所發現的小問題,監督員可通過向被督查單位下發《督查通知書》的形式,要求該單位予以整改,並作出回復。《督查通知書》還將同時送到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辦公室。
在監督中,如果發現公務員有出現違規收費,在執法過程中“吃、拿、卡、壓、要”等嚴重犯法違紀行為時,政務監督員有權向紀委、監察局建議,依法對犯大錯公務員作出記過、記大過、引咎辭職、開除公職等處罰。
記者了解到,政務監督員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事業代表、個體工商戶、社區幹部以及社會公眾中選出,其督查重點為政府機關、政務服務窗口工作作風、服務態度、辦事效率、服務質量;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執法、不文明執法、以罰代管等。而醫療機構、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環境監測站等單位是否亂收費、辦事效率高低等也將成為監督重點。
政務監督員除了通過現場督查,攔訪、回訪辦事群眾,走訪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召開小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和收集辦事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外,還將不定期地向區政府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辦公室彙報督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