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張淼淼)“企業不得組織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傷害、秩序混亂的限時限量促銷活動。”
12日,北京市商務局向各區、縣商務局、有關商業零售企業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零售企業促銷安全管理和檢查的通知》。
通知明確規定了以上內容,並特別強調,尤其是不得開展以特價名義的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時限量購物活動。
據了解,2007年11月10日,家樂福重慶沙坪壩店在店慶促銷活動中發生群眾踩踏惡性事件,造成3人死亡、31人受傷。
北京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促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此類惡性事件發生,將要求北京市各區、縣商務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通知》規定在近期對商業零售企業促銷安全情況進行一次為期10天的專項檢查,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同時,商務局要求商家要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具體規定,制定促銷活動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公共場所的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