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周英峰)記者15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日前出臺的《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及前後在北京地區舉辦全國性、國際性展覽會的有關規定》指出,將從嚴審批北京奧運會期間及前後擬在京舉辦的展覽會。
按照《規定》,2008年8月1日至9月23日期間,將不批准舉辦與奧運會無關的全國性、國際性展覽會。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期間(簡稱從嚴控制期間),只批准固定展期處於從嚴控制期間內、且已連續在京舉辦2屆或2屆以上的例行展覽。2008年4月30日至9月23日期間,凡舉辦與奧運會有關的全國性、國際性展覽會,相關審批部門應書面徵求北京奧組委意見,並依據其意見和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和第13屆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將分別於2008年8月和9月在北京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