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劉詩平、宋琬如)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日前表示,鋻於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銀監會要求股份制商業銀行董事在履職能力上要充分發揮專業性、增強董事的獨立性以及高度關注和諧性。
劉明康在2007年股份制商業銀行新任董事培訓班開班式上指出,銀行具有資金杠桿率高、信息不對稱性高、利益關聯度高和失敗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徵,這對銀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和董事履職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他説,我國股份制商業銀行大多脫胎于計劃經濟年代、成長于改革開放時期,與國際先進公司治理標準相比,公司治理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實踐中暴露出許多缺陷,主要表現在:公司治理基本架構初步具備、但職責邊界不夠清晰,制度引進比較多、但實效發揮並不理想,各項治理機制雖已啟動、但成效還有待加強。
劉明康希望商業銀行董事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注意履行環境保護和關注社區義務等社會責任,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劉明康強調,基於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銀監會對股份制商業銀行董事在履職能力上提出以下三點要求:
——充分發揮專業性。要加強風險意識和資本意識,處理好銀行風險控制和規模擴張的關係,促使銀行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地發展。
——增強董事的獨立性。不僅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和對履職情況進行後評價來提高獨立董事的獨立性,還要進一步加強股權董事的獨立性,股權董事的獨立性要求他們必須把銀行的長期利益放在股東的短期利益之前。
——高度關注和諧性。要在建立良好治理規則的前提下,科學處理好董事會與黨委、高管層、監事會、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關係,董事會內部也要注意和諧,以增強銀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