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28日電(記者梁娟、張琳)陜西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進一步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要求,2007年底前設區市對符合住房困難規定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應保盡保,2008年在所有縣城實現應保盡保。2009年起,陜西省廉租住房保障面由符合保障條件的低保家庭將擴大到符合保障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
陜西省政府規定各地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域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的普查摸底,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檔案,通過已建立的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並向社會公佈當地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設、實施計劃、保障對象、項目運行等情況。
陜西將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調整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並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銜接。各地確定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由該家庭提出申請,有關單位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標準的,納入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範圍。
在房源供給上,各設區市將通過新建、改建、配建和收購等方式,加大房源籌集力度。可從一定規模的經濟適用房及普通商品房項目中提出一定面積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由政府收購向廉租家庭配租;也可把新建項目劃出一定比例建設廉租住房作為該項目招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