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1月30日電(記者葉超、顧玲)2005年11月,地處青藏高原的青海省已經在全省39個縣、市全部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至此,青海在全國率先實現了農牧業縣和農牧民群眾新型合作醫療全面覆蓋,比國務院確定的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提前了3年。2007年,青海省又安排專項資金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均年籌資額從30元提高到了54.3元。
作為經濟不發達的“窮”省,青海省的這一做法是為了解決多年以來困擾農牧民群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廣大群眾撐起了一把“健康保護傘”。
農牧民得實惠 看病“公家”報
青海省湟中縣大源鄉地躍村的劉桂蘭今年4月做了心臟手術,花去了1萬多元,但這沒有讓並不富裕的劉桂蘭家增添太多的負擔。不久前,公家已經為她報銷了6000多元的醫藥費。這得益於劉桂蘭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劉桂蘭説,她家裏種有18畝地。收成好的時候,一年能有6000元收入;收成不好的時候,只有3000元左右。這些錢不僅要維持一家7口人的生活,還要供小女兒上大學。因此,雖然患心臟病多年,卻不敢看,只能一年到頭躺在床上。
“今年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才把這個老病根給挖掉了。要放在以前,我這病也只能拖著,看不起呀。現在可好了,公家能給報這麼多醫療費,看個病再也難不住咱莊稼人了,有政府給農民撐腰呢。”59歲的劉桂蘭對記者説。
與劉桂蘭有同樣感受的農牧民群眾並不在少數。過去由於經濟發展滯後,衛生工作投入比較低,農牧民缺乏穩定有效的合作醫療制度,抵禦重大疾病風險的能力脆弱。俗話説:“金罐、銀罐,抵不住家裏有個藥罐”。
青海農牧民人口占到全省總人口六成以上,2003年前全省56%以上的貧困人口是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針對這一問題,2003年,青海省開始在農牧區實施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到2005年底在全省39個縣、市全面覆蓋,惠及農牧民達320萬人。
探索完善 農牧區醫療事業大發展
經過不斷地探索,青海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現了由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到不斷完善,由試點到全面覆蓋,由低水平醫保到逐步提高。
實施4年來,青海省農牧區衛生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2007年上半年,農牧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滿意率達到98%。
青海省衛生廳廳長陳資全介紹,新型合作醫療的實施,減輕了農牧民的醫療經濟負擔,讓他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農牧民因病致貧返貧比例由2002年的56%下降到目前的37.5%;農牧民的醫療衛生需求也逐步釋放出來,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開始增強。
另據調查,新型合作醫療實施以來,青海農牧民患病應就診而未就診率平均由52%下降到33%。衡量人民健康水平的三大主要指標明顯提高,青海省孕産婦和嬰兒死亡率分別下降了36%和40%,人均期望壽命由65.6歲增加到70.34歲。農牧區孕産婦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5.8%。
在建立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方面,青海省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全省23.9萬名農村五保戶、孤寡老人、殘疾人和特困群眾全部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級醫療機構為貧困人口開設了濟困病床470張,實行“一免七減”政策,累計為164萬人次貧困農牧民減免醫藥費用1026萬元。
此外,青海省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在2007年全面實施,1610個村衛生室建設基本完成,112輛流動衛生服務車配發到了青海地區的14個縣。在城市,“15分鐘社區衛生服務圈”建設進展順利。一個覆蓋城鄉的衛生服務網絡正在逐步形成。
以人為本 小財政體現大民生
作為經濟不發達省份,青海省的財政收入十分有限。為籌集新型合作醫療的經費,青海省採取了多管齊下的措施,並對資金運行實施了嚴格的監管制度。
新型合作醫療籌資方式採取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以縣為單位統籌管理。2005年,青海省在中央批准19個縣、市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的基礎上,省財政墊付3400多萬元,把範圍擴大到了全省所有的39個縣、市。2006年底,青海省農牧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率達到了95.6%,列全國首位。
2007年,青海省政府還安排專項資金,提高家庭賬戶標準,設立大額住院費用二次補助基金。據青海省衛生廳工作人員介紹,二次補助基金的設立針對參合農牧民發生的大額住院費用。如果經首次補償後,個人負擔仍在5000元以上,就由大額住院費用二次補助基金進行二次補償。
二次補助基金的設立有效緩減了以前農牧民雖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仍面臨得了重病不敢住院的後顧之憂。
除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青海省在財力非常有限的情況下還提前全國5年實現了全民社保。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體還享有更多的優惠: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取暖救助乃至住房救助。
儘管這些救助和保障措施還是一種低標準的保障,但是已經基本解決了廣大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問題和生活中的一些燃眉之急。今年9月底,青海省再次提高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標準。
青海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崔永紅説,經濟並不發達的青海省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在於政府切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理念,在經濟發展基礎上注重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隨著十七大精神的貫徹落實,相信今後青海人民將分享到更多的發展成果,社會氛圍也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