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 李薇薇)12月4日為一年一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被確定為2007年這一宣傳活動的主題。
記者3日從司法部了解到,將2007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確定為“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是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繼續抓好“五五”普法規劃的落實,並通過宣傳活動,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不斷增強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相一致觀念、公平正義觀念,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説:“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弘揚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會和全體公民中,大力培育崇尚法治、維護法治權威的法治精神。弘揚法治精神,是新時期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標和價值追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思想基礎。”
據了解,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四五”普法規劃將現行憲法頒布實施日即12月4日確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從2006年開始實施的“五五”普法規劃要求,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教育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
2001年以來,我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過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上論壇,印發宣傳資料,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製作播出專欄、專版、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傳播了法律知識,弘揚了法治精神,促進了社會和諧。目前,“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我國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