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劉奕湛)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張光明14日表示,保證符合條件的中職困難學生全部納入國家資助政策範圍。
據介紹,國家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髮放工作已基本到位,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寧波、福建、湖北、廣東、深圳、海南、四川、雲南、青海、寧夏等13個省區市(包括計劃單列市),中職學生的助學金已經全部發到學生手中,其他22個省區市(包括計劃單列市)正在發放,大部分已發放到學生手中。
“資助政策的實施確實減輕了中職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了接受職業教育的生活費等問題。”張光明説,“這筆助學金大大減輕了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特別是為農村貧困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據他介紹,如發現學校有虛報、瞞報受助學生人數的情況,一經查實,將扣除中央專項資金並取消其申報資格;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不得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抵扣作為受助學生的學費;要將中職國家助學金髮放工作做成“陽光工程”,全國學生資助中心將設立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工作投訴舉報電話,以便於監督。
今年5月,我國出臺《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建立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惠及約1800所高校的400萬大學生和1.5萬所中等職業學校的1600萬學生。
根據《意見》,所有的中職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將獲得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其中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