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1月底,隨著27座縣級污水處理廠建成並試運行,浙江在全國率先實現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對縣級行政區的全覆蓋。據環保部門的統計數據,該省已建成投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包括城市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135個,11個設區市和縣級以上城市均有1個以上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到680萬噸。今年上半年,該省主要水污染物COD(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幅度居全國第一。
據了解,至“十五”末時,浙江建成並投入運行的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有50個,日處理能力399萬噸。2004年10月,浙江啟動為期3年的“811”行動,將“在全國率先全面建成縣以上城市污水集中處置設施”作為一項明確的硬指標,全省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明顯加快。
在建設中,浙江通過國債項目、財政支持項目、BOT項目和民間集資項目等多種形式籌集資金。單是財政支持這一塊,“十五”期間,省財政在全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資金中,用於污水治理的專項資金就達1.9億元。
浙江省環保局對全省污水處理廠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合環境監測,將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大型工業污水處理廠納入監督監測範圍,實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月報制度;省裏還將污水處理廠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各級環保部門通過“飛行檢測”、突擊檢查等手段,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使全省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率穩步提高。
目前,浙江省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正向鄉鎮拓展。全省有33個中心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或納入到其他已建污水處理廠,佔所有中心鎮的32.7%;太湖、錢塘江流域和其他地區中心鎮的鎮級污水處理設施計劃在3年內基本建成。 (記者 武衛政、鮑洪俊、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