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記者 韓潔 郎秋紅)劉志林是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一名下崗職工,一家四口中除妻子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他、女兒和侄兒都沒有醫保。去年,他成為長春市城鎮居民醫保試點的第一位申請者,一家每年只要繳納720元,就可享受到人均最高支付額度為4.5萬元的住院醫保待遇。
作為我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先行試點的省份之一,吉林省于2004年著手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全覆蓋,2006年在長春市等19個縣、市啟動試點,到今年底已覆蓋60%城鎮應參保居民。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我國發展衛生事業迫在眉睫的任務,也是解決老百姓看病難題的重要舉措。這一改革旨在將我國目前尚缺少基本醫療保障的2.4億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城鎮中小學生、兒童、無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未就業的殘疾人等人群納入國家保障體系。
今年7月《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標誌著國家層面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初步形成。
對於先行試點的吉林省來説,其在探索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道路上的很多經驗和挑戰,都對全國範圍內試點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具有普遍借鑒意義。
吉林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柳松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在缺少借鑒模式的前提下,吉林堅持通過試點逐步化解改革中的矛盾,經過三年多時間,逐步摸索出一套“吉林模式”,保障制度在全省穩步推開。
“低水平,廣覆蓋”是吉林省推進城鎮居民醫保的基本思路。柳松説,考慮到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和個人籌資能力較弱的實際,吉林省在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確定上堅持定位分類、低水平起步,如保障水平最高的長春市,按每人每年240元籌資標準,最高支付額為4.5萬元,而第三類的42個統籌縣或市的籌資水平為150元,最高支付額為4萬元。
財政補助機制,是確保吉林省城鄉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順利推進的關鍵因素。吉林省規定,地方財政對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人員均給予了40元的參保補助,並對城鄉低保人員、城鎮貧困殘疾人、貧困老人、學生兒童、下崗失業人員予以不同標準的重點補助。
在各項制度保障下,吉林省三大基本醫療保障網的覆蓋面不斷擴大。今年吉林省已經有1162萬農民參合了新農合,佔全省農業人口總數的82%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總和也接近750萬,覆蓋了全省62%的城鎮居民。
吉林省勞動保障廳醫療保險處處長宮晶瑛説,隨著三大基本醫療保障網的不斷完善,吉林省已經開始著手解決三張網的“無縫對接”問題,消除尚未納入保障範圍的“真空地帶”,並探索建立這三張網與城市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的相互銜接。
她介紹説,吉林省正在探索解決一些尚未納入醫療保障體系的“邊緣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包括部分國有困難企業退休人員,以及一些身份不明確或處於身份轉換中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
此外,吉林省還在探索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與社會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的“全面銜接”問題,滿足城鄉特困人群等不同層次群體的醫療保障需求。
宮晶瑛説,在完善保障體系的同時,吉林省也開始著手改善基層醫療服務水平,加強藥品供應管理,滿足基層百姓看病需求。
根據吉林省的規劃,2009年吉林省將力爭實現城鄉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全覆蓋。
對此,宮晶瑛説,儘管距離實現全民醫保目標越來越近,但要清醒看到當前的醫療保障水平仍是很低的,城鄉居民享受的報銷比例也有待提高,除了依靠政府更多投入外,也迫切需要更多地區積極探索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新經驗和新做法,解決制度建設中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