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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已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12月22日電(張進林、倪曉穎)青海省將改善健康民生作為改革的根本目標,並已基本建立了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城鄉居民獲得的公共衛生服務更加公平,衛生服務可及性提高,人民群眾就醫經濟負擔由此明顯減輕。

    今年青海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全面啟動,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建立。新農闔家庭賬戶基金標準由過去的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10元,大額度住院費用二次補助政策全面執行,農牧民參合率達95.6%,累計受益率達73.4%。

    與此同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全面啟動,覆蓋全省所有城鎮的125.8萬非從業居民,參保率達71.85%。全省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主體,以城鄉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為補充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隨著衛生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牧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進展順利,1610個標準化村衛生室全部建成運行,省級醫療衛生機構與15個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醫院、州縣級醫療機構與100所鄉鎮衛生院建立了對口幫扶關係。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機制逐步建立,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著力打造“15分鐘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圈”。 

    醫療服務質量改進,使人民群眾就醫經濟負擔明顯減輕。單病種臨床路徑管理、抗生素常規監測和超常預警、輔助診斷檢查互認制等核心制度普遍推行,醫療服務質量持續改進,醫藥費用進一步下降,全省人均門診費用和人均住院費用分別較去年可下降4.2%和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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