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3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今後幾年內,內蒙古將逐步擴大廉租房保障範圍,為住房困難居民提供基本居住保障。至2010年,內蒙古城市及旗、縣城區人均住房面積小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將全部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
據介紹,按照因地制宜和分步解決的原則,內蒙古將首先把人均住房面積不足8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今年年底前,所有設區的城市將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所有旗、縣的城區2008年年底前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規定,凡是人均住房面積小于13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設區城市和旗、縣城區必須分別在2008年、2009年年底前全部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