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齊中熙)鐵道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發佈關於湖北恩施“11·20”宜萬鐵路高陽寨隧道口特別重大坍塌事故的通報。通報指出,事故的發生暴露出施工企業、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監控不力等問題。
經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隧道洞口邊坡岩體在長期表生地質作用下,受施工爆破動力作用,致使邊坡岩石沿原生節理面與母岩分離,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失穩向坡外滑出,岩體瞬間向下崩塌解體,造成事故發生。
通報説,雖然這起事故原因複雜,但也暴露出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責任不落實,勘察設計單位的勘察設計工作不到位,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疏于監管,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監控不力等問題。
2007年11月20日8時44分,宜萬鐵路高陽寨隧道Ⅱ線進口發生特別重大坍塌事故,造成現場施工人員4人、318國道行駛中的大客車內32人中35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的工點由中鐵隧道集團二公司負責施工,鐵道第四勘察設計院設計,四川鐵科建設監理公司監理,建設單位為武漢鐵路局宜萬鐵路建設總指揮部。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通報提出,各級鐵道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鐵路施工安全管理。鐵路建設尤其是隧道施工領域要進一步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對重點工程尤其是風險大、地質條件特殊的工程要逐一核查。設計單位要抓緊對在建工程的安全設計進行復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現場指揮長要對高風險、重點工點的安全方案、安全措施親自組織研究論證。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加強鐵路高風險隧道施工安全應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