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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監管打造負責任藥品監管機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呂諾)藥害事件接連發生,腐敗官員相繼落馬……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一度被拋到輿論的風口浪尖,其形象和公信力受到極大損害。

    1年來,面對巨大的壓力,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痛定思痛,查找漏洞,集中整改,加強監管,奮力走出貪污腐敗案件的陰影。

    局長邵明立説:“我們要以實際行動重樹形象,扭轉監管工作的被動局面,做一個負責任的藥品監管部門,重新贏得公眾的信任。”

    刮骨療毒,集中整改

    2007年1月26日,一場以“整頓機關作風,整改監管工作,重塑隊伍形象”為主題的集中教育活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拉開帷幕。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明顯漏洞,藥品審評中心從思想建設、制度建設等6個方面制定了65項整改措施,並逐一進行整改,統一審評尺度、確保審評科學公正。

    藥品安全監管司為解決認證與審批、認證與生産“兩張皮”現象,進一步加大了GMP飛行檢查的力度,嚴厲打擊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司長邊振甲説:“對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生産假劣藥品的,我們吊銷其《藥品生産許可證》,將其一次性淘汰出局,決不再給機會。”

    針對食品藥品監管法規制度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明顯漏洞,集中教育活動期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重點對決策議事、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幹部任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共制定了12項,修訂了7項,廢止了65項。其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八條禁令”、廉政工作“五項制度”,為監管人員廉潔從政劃出了高壓線。重點部門、關鍵崗位實行輪崗交流,共選調選配、輪崗交流、選拔任用了60多名幹部。

    據統計,經過集中教育,10個直屬單位所辦的22家企業均已脫鉤;機關和直屬單位部分工作人員持有醫藥企業350萬股股票股份的清退工作基本完成;機關和直屬單位部分工作人員登記上交了260多萬元的禮金和一些禮品。

    為民護民,加強監管

    “以往問題的核心,其實就是‘為誰監管、怎樣監管’。”邵明立説,“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端正監管指導思想,樹立和實踐科學的監管理念,切實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一心一意為民、盡職盡責護民、實實在在利民。近1年來,對發生假藥事件的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的廣東佰易藥業有限公司、上海華聯制藥廠等7家問題企業,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一律給予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處理。

    在1年多的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中,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關停藥品、醫療器械生産企業近300家,收回GMP證書157張,吊銷900多家企業經營許可證,查處各類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28萬多件,搗毀制假窩點900多個,移交司法機關440多件,刑事處分279人。

    為進一步加強高風險品種監管,藥監部門對血液製品全部實行批簽發管理,即企業生産的每一批血液製品,在企業內檢驗合格後都必須抽取樣品送至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再次檢驗合格方可上市;今年3月起,各地向血液製品和疫苗等高風險品種生産企業派遣駐廠監督員1300多人;7月,藥監部門又從廣東開始試行質量授權人制度,由企業授權一名高級專業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藥品質量和成品放行,加大企業的自我監管力度。

    在科學監管理念指導下,各地藥監部門積極創新監管機制: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構建了覆蓋全市128家藥品批發企業的藥品流通實時監控系統,可以在幾分鐘內初步查明進入轄區的藥品生産單位、批准文號、供貨單位、購進數量、流向等基本信息;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推出“藥訊通”信息服務移動平臺,通過手機短信在全省範圍內群發傳遞安全用藥、藥品廣告識別、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等信息……

    為更好地保護公眾用藥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強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1年多來,暫停了14個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品種的銷售和使用。備受關注的《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已于12月施行,對有可能對健康帶來危害的藥品將及時採取召回措施。

    為讓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用上質優價廉的藥,藥監部門大力建設農村藥品供應網和監督網,兩網目前已經覆蓋全國80%以上行政村,廣大農民用藥越來越安全方便,農村常用藥價格普遍降低了20%以上。在藥監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1月,首批“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低價上市,已有18種常用藥減少中間環節,通過直接配送等方式進入城市社區和農村。

    陽光行政,接受監督

    “以後每月8日,我和我的同事都會在此恭候各位記者。”7月11日,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舉行的首場定時定點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説:“媒體和公眾需要準確、權威和科學的食品藥品安全信息,而改進和加強食品藥品監管、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也離不開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這次會議發佈的新修訂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藥品註冊實行主審集體負責制、相關人員公示制和回避制、責任追究制,受理、檢驗、審評、審批、送達等環節接受社會監督。

    “不是一個部門,更不是一個人對一個藥品能夠説了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吳湞在會上説,“越公開的東西,越能防腐敗。”

    輿論普遍認為,一個清晰的信號由此傳出:食品藥品監管局敞開了大門,公開信息,陽光行政,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勇敢面對輿論監督。

    事實上,《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就是一次“開門立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成立的起草小組先後舉行30余次研討會,還分赴各地調研,收集意見和建議萬餘條;新辦法修訂草案兩次上網公開徵求意見……

    收集整理網民討論內容,也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作為一項網上調研工作看待。今年兩會過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收集的1700多條網民討論信息進行分析和歸納,形成近300條意見建議,認真吸取借鑒。

    公開、透明、開放,國家藥品審評中心揭開“神秘面紗”,每月都有定期的開放日,將註冊審評人和社會公眾請進門來參觀,增加他們對藥品技術審評工作的了解,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他們的監督。在審評中心的網站上,企業還可以隨時查詢每種藥品的審評進度,了解與審評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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