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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家樂福超市“11·10”踩踏事故責任人受處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12月29日電(記者黃豁、張桂林)重慶家樂福超市“11·10”踩踏事故調查組29日向新華社記者表示,踩踏事故調查工作已經完成,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已依法受到處罰。

    11月10日上午,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的“家樂福”超市進行十週年店慶促銷活動,由於人多擁擠,發生踩踏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249萬元。事故發生當天,重慶沙坪壩區成立了由安監、公安、監察、總工會、商委等部門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全面展開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家樂福沙坪壩店工作人員在負責商場安保工作中,面對顧客排隊等候進入商場時秩序混亂的情況,採用桌子攔擋商場東門入口,造成入口變窄、通道不暢,使人群在涌入商場東門時擠倒桌子並被桌子絆倒形成踩踏。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家樂福沙坪壩店現場安保人員在顧客排隊出現混亂時疏導不力,臨危處置不當;二是商店十週年店慶活動安全防範措施不完善,未詳細制定預防踩踏事故的應急預案。

    目前,事故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已受到相應處罰。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因對沙坪壩店安全工作管理不力,依法被處以罰款人民幣50萬元。對指揮用桌子攔擋入口,造成踩踏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沙坪壩店防損部助理段程偉,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已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對事故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的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沙坪壩店店長張黎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126128元,對防損部部長向學信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並撤銷其防損部部長職務。對負有指導和監管責任的沙坪壩區公安分局經保科主要負責人給予了行政處分。

    事故調查組表示,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以致歉信的方式對“11·10”踩踏事故的傷亡人員及其家屬表示道歉和哀悼。

    家樂福在致歉信中稱,尊重調查報告結果,並將承擔相應責任,懲處相關責任人和單位。同時,家樂福還表示,將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遵守並嚴格執行各級政府針對商業活動及安全生産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強化風險意識和管理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目前,家樂福已經對重慶的四家店進行了改造,提高了安全防範措施。

    另悉,在事故中死亡的3名死者善後處置和賠付工作已經完成。31名傷者均得到有效救治,其中23人已傷癒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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