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 孫玉波)建設部有關專家近日提出,必須高度重視並充分發揮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審查機制的重要作用,做好超限高層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有關專家談到,要嚴格把好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審查關。各地要認真執行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嚴格遵守審查程序,認真履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職責。當前很多工程由於業主和設計單位對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審查政策不了解,造成漏報漏審。各地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促進建設、勘察、設計、審圖等單位充分了解超限審查在保證結構抗震安全和兼顧經濟合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同時,進一步加強超限審查的監管。各地要把超限高層的抗震設防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和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管,只有具備超限高層建築施工圖審查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才能承接超限高層的施工圖審查任務;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沒有在初步設計階段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進行施工圖審查。
據介紹,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建築技術的進步,我國的高層建築發展很快,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建築高度越來越高,各地競相設計建造“全國第一”“亞洲第一”乃至“世界第一”的高度;很多項目選用國外設計師的設計方案,但許多國外設計師來自非地震區,缺乏抗震設計經歷;奧運會、世博會的大型公共建築需要確保抗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