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月10日電(記者邊巴次仁)西藏將從2008年1月開始,首次開展長達一年之久的全自治區範圍污染源普查工作。這是記者從10日在拉薩召開的西藏自治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動員大會上了解到的。
這次普查工作的前期準備工作是從2006年10月開始的,到2008年1月初,西藏完成了組建普查機構、污染源摸底清查工作,掌握了普查所需的基礎材料,並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
西藏自治區環保局局長張永澤説:“根據前期工作的結果,現已初步查明西藏有工業污染源1081個、農業源1686個、生活源14561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6個。此次普查的對象就是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內的上述4種污染源。”
這項普查工作將以縣域為單元,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入戶調查、填報表格,污染源數據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等方式,獲取數據。
為確保能夠獲得真實準確的污染源數據,排除人為干擾,這次普查特別規定普查所得數據和資料,不作為普查對像是否完成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的依據,也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處罰和徵收排污費的依據。
西藏自治區副主席宮蒲光説:“污染源普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普查成果能為西藏制定污染防治規劃、産業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加強污染源監督等提供基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