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16日電(記者晏國政)記者從山西省政府了解到,為推進2008年開始的非煤礦山資源整合工作,這個省將關閉五類非煤礦山企業。
這五類非煤礦山企業分別是:位於重要風景區、重點文物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區、重要泉域水出露帶、重點建設工程地帶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採區域的;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佈局不合理的;保有資源儲量的服務年限不足1年的;3年內存在兩次及以上超層越界開採行為的。
山西省規定,位於重要風景區等禁採區域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關閉,其資源不得參與整合。對資源枯竭的礦山要堅決關閉,不得參與整合。
為了促進全省礦業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山西省近日發文對全省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進行部署,並要求在2008年完成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