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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能繁母豬保險與生豬疫病撲殺做好"銜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毛曉梅、王文帥)由於目前生豬生産領域存在“母豬因疫病撲殺補償標準”與“能繁母豬保險賠償標準”不一致的問題,中國保監會下發緊急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對已投保的能繁母豬,因發生疫病需要撲殺的,除由財政按國家規定標準給予補助外,與保險金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保險公司予以賠付。

    “只要投保人持有能繁母豬有效保單和政府撲殺能繁母豬補貼證明,保險公司應對差額部分進行賠付。”保監會在16日對外公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有關要求的緊急通知》中説。

    《通知》是為了解決能繁母豬保險推進過程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促進能繁母豬保險快速推進、規範發展,更好地發揮能繁母豬保險在促進生豬生産中的作用。

    對農戶飼養的有繁殖能力的母豬提供政策性保險,是為了保證生豬生産能力,穩定生豬市場供應。按照國家現行政策,養殖戶每頭能繁母豬只需交12元保費便可獲得每頭最高1000元賠償。

    《通知》説,截至2007年底,全國共承保能繁母豬2888萬頭,承保覆蓋面超過了60%,提供的保險金額高達290億元。

    在保險期內,一旦發生洪水、颱風、暴雨、雷擊等自然災害,或藍耳病、豬瘟、豬鏈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建築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能繁母豬死亡和政府撲殺等情況,保險公司將及時對投保農戶進行理賠或補償。

    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産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明確指出,要堅持實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力爭能繁母豬“應保盡保”。

    此次保監會《通知》強調,保險業要加強與財政、農業、畜牧獸醫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切實做好各項政策的落實工作。要充分發揮畜牧獸醫部門在疫情防控、宣傳動員養殖戶參保和損失評估方面的專業優勢,建立資源互享、人員互通、信息互用的聯絡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保險業服務生豬生産的能力和水平。

    保監會還表示,要通過廣播、電視、宣傳單、張貼畫等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以及現場會、培訓班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宣傳國家支農惠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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