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17日電(記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局長詹毅日前表示,一年多以前,福建省簡化了臺商來閩投資主體資格和身份證明手續,目前已有500多戶臺商投資企業登記簡化了手續。
2006年12月22日,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關於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規定,台灣投資者來福建投資只要憑其返鄉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投資主體資格開業證明等有效材料就可辦理登記。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陳乙熙説,這大大減少了臺商來閩投資的程序和環節,降低了投資成本,增強了臺商的積極性,也進一步推動福建利用台資的規模。
此外,福建省工商局還全面開通了“臺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綠色服務通道”,受到台資企業的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