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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臺加強農民工子女入學後管理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2月13日電(記者沈汝發)為保證農民工子女就讀公立學校不僅能進得來、留得住,而且還能學得好,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出臺了《關於加強農民工子女入學後管理工作的意見》。

    這一《意見》要求,學校要加強溫暖教育,廣泛開展“同在藍天下”的教育活動,教育城市學生尊重農民工子女,引導城市學生與農民工子女幫扶結對子,讓農民工子女消除陌生感、自卑感,增進與城市學生的認同感。

    《意見》還強調,學校對特困農民工子女要落實“兩免一補”政策,特困農民工子女憑“低保證”註冊,學校免收書本費、學雜費,寄宿生免寄宿費並給予生活補助費。在入團入隊、評優評先、參與文體活動等方面都要充分考慮農民工子女的構成。

    針對部分農民工子女學習困難的情況,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可進行農民工子女學習程度摸底,針對不同情況開展輔導補差工作。對學習成績極差的學生實行階段性輔導補差,使之盡可能接近平均水平。個別實在跟不上的可實行留級制度,留級人數按規定應控制在1%以內。學校對農民工子女輔導補差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意見》規定,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採用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建立農民工子女的成長記錄袋;對農民工子女的學習成績評定採用等級制,不得將他們的成績排隊、公佈;針對學習程度差異較大的現狀,可以嘗試作業練習分層次、期中期末考試採用兩種或多種試卷的辦法,讓每個學生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練習和試卷,找到自己“最近發展區域”;學校在英語、信息技術等農民工子女薄弱的學科上,要通過師資、課時、設備等方面的傾斜,讓他們跟上教學進度。

    另外,福州市教育局還要求,學校要為農民工子女建立學籍,與當地學生統一管理,體現一視同仁。學校要為農民工子女建立檔案,掌握學生情況。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對農民工子女學習狀況的督查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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