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張景勇)記者近日從公安部獲悉,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以來,公安部共收到會議期間提案819件,通過加強對提案的綜合分析、對承諾事項實行“重點限時督辦”等創新措施,這些提案全部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並且辦理質量有新的提高,被評為十屆政協提案先進承辦單位。
加強對提案的綜合分析,是公安部做好提案辦理工作的重要途徑。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孫永波介紹,為全面掌握委員所關注的重點問題,更有針對性地改進和加強相關工作,公安部從2004年開始對提案涉及內容進行分析,將提案分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治安管理和防範、戶籍管理等9大類、80多小類,並總結、歸納出委員所提意見、建議的主要規律、特點以及與往年相比發生的變化,形成帶有彩色比例圖的綜合分析報告。
公安部做好提案辦理工作的一個有效手段是加強協調、督辦。公安部各承辦單位嚴格實行辦理責任制,專門確定一位局領導分工負責、辦公室具體協調,負責對辦理進展情況進行督辦、檢查、聯絡和協調。2006年以來,公安部探索開展了對承諾事項的“重點督辦”。每年的答覆工作結束後,由公安部辦公廳對政協提案的答覆文稿進行認真審閱,從中梳理、歸納出向委員承諾將研究採取改進措施的具體事項,列入辦公廳的督辦範圍進行立項督辦,要求各承辦單位切實抓好承諾事項的落實,防止“重答覆、輕落實”,真正兌現對委員的承諾。
在提案的辦理過程中,公安部注重加強與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絡,通過電話聯絡、上門走訪等形式,直接聽取委員本人的意見和建議,全面了解和掌握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想法和思路,提高了辦理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2007年的提案辦理工作開始後,對由公安部主辦、需直接回復委員的每一件提案,公安部的各承辦單位都與提出提案的委員進行了直接溝通、聯絡,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
為提高提案的辦理質量,公安部還注重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交辦制度、審核制度、通報制度和評比制度等都為做好提案辦理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