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劉錚)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20日公佈的通知要求,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查出的重大隱患。
通知指出,截至2007年底,全國範圍內查出的重大隱患中仍有1萬餘項尚未得到整改。要繼續認真做好重大隱患整改工作,及時徹底消除已查出但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確保安全生産。
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對目前尚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隱患,要抓緊整改。凡能在短期內整改的,務必在3月底前整改銷號;暫時難以整改完畢的,要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限期整改到位。對正在整改的隱患加強監控,嚴防發生事故。
國務院安委辦強調,各級安監機構對本轄區內重大隱患實行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和督辦制度,盯住不放,直至徹底根治銷號。對整改進度緩慢的,要進行重點督促檢查。對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無望的,要堅決關閉,並在媒體上曝光。
2007年5月至12月,按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要求,全國在工礦商貿企業和交通運輸、漁業、農機、水利、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領域,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共排查出506.7萬項隱患,已整改94.4%,其中8.36萬項為重大隱患,已整改87.3%。2008年已被確定為“隱患治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