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2月23日電(記者 蘇海萍)為進一步加強行政程序建設,規範政府的行政行為,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湖南省法制辦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程序立法工作安排,組織起草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草案)》(簡稱《規定》),為規範行政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據。
23日,湖南省法制辦舉行《規定》的專家諮詢論證會,旨在通過聽取國內行政法專家的多方意見,對《規定》進行修改完善。
據湖南省政府法制辦主任賀安傑介紹,行政程序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職權的方式、步驟、順序和時限,是行政機關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職權的重要保障,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賀安傑説,就行政程序進行統一立法,湖南此次在全國尚屬首例。《規定》分為十章,具體包括總則、行政程序中的主體,行政決策程序,行政執法程序,特別行為程序、行政聽證、行政公開、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和附則,共計169條。
據了解,這一《規定》從2007年4月開始組織起草,目前已報送湖南省委、省人大等部門,預計3月底將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