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業是什麼樣?到2020年我國能否實現更加充分的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佈了關於充分就業的課題報告,並提出我國到2020年完全有信心有實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我國擁有實現充分就業的現實基礎
在國際上,“充分就業”並不是指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全部都就業了,而是指在一定市場工資水平下,願意就業的勞動者都能夠就業的狀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報告認為,我國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是有現實基礎的。近年來,我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口每年平均為1000萬人,近2500萬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穩中有降。今後一段時期,國民經濟保持穩定增長,經濟結構進一步改善,將為就業持續增長提供基本條件。黨和政府把就業作為宏觀調控指標,納入各級政府考核內容,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將為促進就業建立起長效工作機制。
2020年就業更加充分會是怎樣
2020年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究竟會是什麼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具體會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勞動力資源得到更加充分的開發和利用,絕大部分勞動者可以順利實現就業。屆時,我國的新增就業人口每年保持在1500萬左右,就業總量將由現在的7.6億人提高到8.5億人左右。
二是就業渠道通暢。人力資源市場機制發揮主導作用,城鄉就業的體制分割基本消除,勞動力價格在勞動力配置中發揮基礎作用,在法律保障下勞動者的自由流動成為現實。
三是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到2020年,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6%以下,失業半年以上者得到有效的就業援助。
四是勞動者的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就業更加充分需要機制保障
我國已經提出了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就是將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在這樣一個發展戰略下,還需要實施促進就業的社會經濟綜合政策,併為實現充分就業提供機制保障。
課題報告提出,在社會經濟綜合政策方面,要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以及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和減少失業的對外貿易政策。在機制保障方面,則要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在配置勞動力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