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姚均芳、王宇)中國人民銀行6日發佈報告稱,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全國農村信用社已連續三年實現盈利,其中2007年盈利440億元。
2003年6月,國務院決定在浙江等8個省(市)實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2004年8月,改革試點範圍擴大至其他21個省(區、市)。2006年底,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全國全面推開。
央行指出,改革過程中,國家在資金、財稅、利率等多方面給予政策扶持,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資産質量不斷改善,截至2007年末,按四級分類口徑統計,全國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比例為9.3%,與2002年末相比下降了約28個百分點;在資本充足率方面,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分別達13%、14.1%和13.3%,而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本充足率僅為-8.45%。截至2007年末,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餘額1.43萬億元,佔其各項貸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6%;佔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3%。
産權制度和管理體制改革是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點。改革産權制度,是要明晰産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改革管理體制,是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級政府負責。
改革以來,各地農村信用社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實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種産權制度,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社,以及縣(市)轄域內兩級法人社等多種組織形式。2007年末,全國共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7家,農村合作銀行113家,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的統一法人社1824家。同時,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級政府、省聯社和監管機構的職責分工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