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記者俞麗虹、張磊)針對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造成影響,上海決定提高最低工資、失業保險金、低保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4%左右。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鮑淡如25日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自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840元調整為9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7.5元調整為8元。照此計算,上調幅度分別為14%和6%。
鮑淡如表示,2007年4月以來,糧油、豬肉等主副食品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直接影響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所有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勞動者,這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加的數額是近年來最大的一次。
此外,上海還相應調高了失業保險金標準、低保標準等。其中,城鎮低保標準從原先的每人每月350元,調整提高到400元;農村低保標準從每人每年28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200元。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喆人表示,相關部門密切關注物價走勢,並採取多項措施,緩解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截止到2007年底,上海城鎮低保人數接近34萬人,低保家庭中約有10萬名老、弱、病、殘人員享受糧油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