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4月9日電(記者 德吉 邊巴次仁)最新公佈的《西藏自治區2007年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根據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資料推算,去年末西藏總人口為284.15萬人,比上年凈增加3.15萬人。
在人口總數中,城鎮人口為56.55萬人,佔19.9%;鄉村人口為227.6萬人,佔80.1%;人口出生率為16.4‰,死亡率為5.1‰,自然增長率為11.3‰。
西藏自治區是我國人口最少的省級行政區,全區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陸地面積的八分之一,每平方公里不到3人。西藏是一個以藏族為主體的民族自治地區,除藏族外,有門巴、珞巴、納西、回、怒、獨龍等十幾個少數民族世代居住,此外還有非主體民族僜人和夏爾巴人,並建立有門巴、珞巴、納西族等民族自治鄉。
據西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人介紹,國家在西藏地區實施特殊的計劃生育政策,藏族幹部和城鎮居民一對夫婦可以間隔地生一胎至兩胎,對廣大農牧區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不限制生育胎數,提倡優生優育。
西藏和平解放半個多世紀以來,西藏自治區藏族人口翻了一番,人口平均壽命從35.5歲提高到了現在的67歲;而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時的人口總數僅為114.0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