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4月13日電(記者 顏園園)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教育部門近期出臺政策對“3·14”事件受損家庭學生進行資助。
據介紹,受助學生對象必須具備3個條件,屬於“3·14”事件中的受損家庭學生;經工商或民政部門認定,並出具確認書;屬於在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在校生。
對於符合受助條件的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仍將執行相關規定,全部實行免費教育;高中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每人每月9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中職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學費、住宿費減免政策,並按照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其生活補助;本專科學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學費、住宿費減免政策,並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其生活補助。學校審核後將材料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劃撥資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