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14日電(記者李興文)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表示,今年將多渠道籌集資金,全面動員和發動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使全省650萬城鎮居民“病有所醫”,年內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
據介紹,2006年,江西開始在撫州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到2007年6月,全省99個縣(市、區)全面啟動。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到339萬人,覆蓋面達53%。
《江西省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明確,江西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分別是: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於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於50元,其中40%的參保費用由財政補助,低保對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的參保費用全部由財政支付。
按照意見,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將由統籌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成年人年度內累計最高可報銷2萬元,未成年人年度內累計最高可報銷3萬元;因疾病死亡的參保未成年人,原則上由醫保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補償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