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14日電(記者岳德亮)截至今年3月底,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2008年度建設計劃的74個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已全部開工。
來自浙江省建設廳的信息顯示,74個鎮中有24個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已建成,另外50個鎮正在實施主體土建和管網建設。
去年以來,為了緩解經濟發展對太湖的影響,浙江省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湖州市組織實施了治理南太湖富營養化項目,通過種植蘆薈、水生動物養殖等生態修復工程,以期消減南太湖水域內的高磷、高氮。浙江省物價局則對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區余杭、桐鄉、南潯、長興等12個縣(市、區)的非經營性、經營性和特種行業用戶的污水處理費提高標準。
據了解,根據國家和浙江省政府有關規定,到2010年,杭州、湖州、嘉興市區城市污水處理率須達到80%以上,太湖流域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