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15日電(記者張樂)浙江省委15日出臺決定,承諾將進一步促進城鄉居民收入的普遍增長,並決心在五年內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浙江省委15日以省委全會的形式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決定》。《決定》將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作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之一。明確提出將全面促進城鄉居民收入的普遍增長,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不斷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的比重,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産性收入,著力提高城鄉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眾收入水平。
《決定》明確提出了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日程表:“到2012年,國民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中等收入者群體進一步擴大,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為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浙江省還將全面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進一步促進農民的增收減負;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進一步理順和規範收入分配關係,通過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創造公平機會等措施,保護群眾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防止兩極分化,使全體社會成員共同致富。
此外,浙江省還將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加強黨委、政府對就業的援助工作,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健全城鎮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長的長效機制。
據浙江省扶貧辦介紹,近年來,浙江省堅持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互促共進,著力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城鄉居民收入不斷增長,絕對貧困人口數量逐年減少。
2002-2007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1716元增加到20574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4940元增加到8265元;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由5234億元增加到11161億元,人均儲蓄存款餘額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