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 達賴喇嘛屬格魯派,弄清達賴喇嘛的來由,需要首先從格魯派及其在藏傳佛教中的地位和在西藏社會的政治地位説起。
宗喀巴創立了格魯派。宗喀巴(1357━1419)原名羅桑扎巴,七歲出家,在當地噶丹派從師學顯密十年,爾後到前後藏系統學習噶丹派教法和密教經典,並受到薩迦派顯教教理的影響。他把西藏流傳的顯密教法組織成一個以實踐和修證為綱領、按部就班、次第整然的體系,撰寫出闡明他自己對顯教、密教的認識的幾部重要論著。如他撰寫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兩部論著,系統地論述了佛教顯密兩宗的要旨。宗喀巴對於佛教的高深造詣,受到廣大僧眾的敬佩。宗喀巴在藏傳佛教發展史上是一位偉大的改革家。14世紀末、15世紀初,西藏佛教得到中央王朝和地方統治勢力的大力支持,發展迅猛。但各派爭奪愈演愈烈。此時,佛教已與政治融合為一,“互爭外勢,故真學實行之士日漸減少,至不知戒律為何事,寺院僧侶,盡同俗裝”。面對這種形勢,宗喀巴認識到喇嘛教必須改革,他依據佛教經典,提倡“苦修”,“敬重戒律”,“不娶妻,禁飲酒,戒殺生”,“令一切隨從弟子,日日諦察自身。倘有誤犯,當即還凈”。並闡揚顯密關係、規定學佛次第,制定僧人的生活準則、是非標準、寺院的組織體制、僧人學經的程序等等。總而言之,宗喀巴創立了一個以戒律為本,顯密並重,上繼噶丹,融合各教派為一體的新教派━━格魯派。這種改革是要僧人嚴守戒律,安分守己,敬上睦下,因而受到統治者和正直僧人的讚賞與支持,改革進行順利,取得極大的成功。格魯派因僧人戴黃色僧帽,又被稱為黃教。
宗喀巴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依靠了當時衛藏地區的統治者━━帕竹政權的支持。被明朝皇帝封為闡化王的扎巴堅讚,是控制衛藏地區的統治者。他花費大量財力物資,召集數以萬計的各派僧人,在拉薩大昭寺舉辦規模巨大的祈願法會,扎巴堅讚及其下屬官員還帶頭參加。這個傳昭大會既是西藏全區性的、各教派都參加的一個重要法會,又由黃教首領宗喀巴作這個法會的主持人,擴大了宗喀巴改革佛教的影響,樹立了黃教的優勢。
在闡化王及其屬下官員的資助下,宗喀巴創建了甘丹寺,他的弟子絳央卻吉和釋迦耶歇,相繼創建了哲蚌寺和色拉寺。三個寺的規模都很大,成為黃教在前藏的三個主寺,故而通稱三大寺。三大寺建成後,大量原屬噶丹派的分散在各地的寺院和僧人都紛紛改宗格魯派。繼後,該派僧人又多方設法在衛藏各地復興舊寺和創建新寺,使格魯派主屬寺院大量涌現,寺院僧人迅猛增長,格魯派的勢力在西藏強大起來。
1546年,哲蚌寺的上層僧侶,找到年僅三歲的幼童索南嘉措,作為前任寺主根敦嘉措的轉世靈童,承襲前職,做了黃教寺院集團的領袖。黃教採取轉世相承的制度,是在宗喀巴死後130多年,即在宗喀巴的第三代弟子根敦嘉措于1542年死後才推行的。比噶舉派晚250多年。但是,黃教把活佛轉世制度發揚光大。自哲蚌寺率先仿傚實行轉世相承的做法之後,黃教所有大小寺院都以活佛轉世傳承。有名氣的、大的寺院就有幾個乃至十幾個活佛。與此同時,白教、紅教也形成了許多活佛轉世體系。據史料記載,藏傳佛教的大活佛,僅由清朝中央政府在蒙藏地區冊封為呼圖克圖的,在理藩院註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就有160名之多。清朝乾隆皇帝《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對藏傳佛教中諸如達賴、班禪、噶瑪巴等大活佛轉世的有關制度,作了明確規定,並且成為固定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世代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