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4月16日電(記者顧玲)減少連續轉院的起付費用、提高補償比例、提高封頂線標準、增加慢性病補償種類……記者16日從青海省衛生廳了解到,青海近日將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採取十項新措施,進一步擴大農牧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據青海省衛生廳新聞發言人介紹,針對部分病人連續多次轉院、補償醫藥費時多次扣除起付線等造成受益水平下降的實際問題,青海省規定,在一個年度內因同一疾病連續轉院治療的,按其中最高級別醫院的起付線標準,只扣除一次起付費用,可減輕農牧民患者個人負擔200元以上。
青海省還將新型合作醫療的各級補償比例(除村級外)各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村級70%、鄉級70%、縣級60%、州級50%、省級40%。同時規定應用中藏醫藥服務的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以鼓勵中藏醫院發揮特色優勢。
新規定還將普通患者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從2.5萬元提高到3萬元,惡性腫瘤、尿毒症、心臟病手術等特大病種住院費用封頂線提高為5萬元。根據青海省農牧區慢性病發病率高、患者經濟負擔重的情況,新規定將乙型肝炎等10種慢性病新納入門診費用補償範圍,使慢性病門診補償種類擴大到18種,每人每年最高補償600元。
青海省將在新型合作醫療中實行保底補償制度。針對一些特殊疾病患者住院醫藥費用經扣除自費項目和藥品後實際所得補償額過低的情況,規定住院費用核算補償所得金額低於住院醫藥費用20%的,按20%給予補償,以減輕農牧民患者的醫藥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