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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等就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認真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李亞傑)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生力軍。日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黨中央對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高度重視

    問:為什麼要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答: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對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有知識、有文化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對於培養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和奉獻精神,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幹部後備人才,形成來自基層和生産一線的黨政幹部培養鏈;對於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面向基層就業創業,到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華,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應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要弘揚志願者精神,做好吃苦奉獻的思想準備,要認真學習黨的農村政策,儘快熟悉農村情況,從農民最歡迎的具體事情做起,運用所學知識為農民服務。

    黨中央對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對做好這項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確要求。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做好選聘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抓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選聘數量為10萬名 每年選聘2萬名

    問:對選聘的規模、數量和具體名額分配是怎樣考慮的?

    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計劃從2008年開始,連續選聘5年。選聘數量為10萬名,每年選聘2萬名。2008年3月20日,中組部已會同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座談會,對開展選聘工作進行了部署。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選聘名額,由各地結合本地情況提出實際需求計劃,報中央有關部門統籌研究後下達。具體名額分配根據選聘總數、全國建制村數和各省(區、市)建制村數的比例測算確定。

    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報名

    問:哪些人可以報名應聘到村任職?他們與以往參加“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活動的高校畢業生如何銜接?

    答:30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報名應聘,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也可報名應聘。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2)學習成績良好,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3)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4)身體健康。

    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等部門組織的到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願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對於各省(區、市)此前已經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願,通過組織考察推薦,可轉為選聘對象。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原則

    問:選聘工作如何組織實施,選聘主要有哪些程序?

    答: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宏觀指導由中央組織部牽頭,會同中農辦、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共同組織開展。各地的選聘工作由省(區、市)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一般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進行。各地在開展選聘工作時,將把選聘條件、選聘辦法、選聘程序、選聘結果及時公佈,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是否組織統一考試,由各地根據報名應聘情況和到村任職的需要自行確定。

    研究制定了8項激勵和保障政策

    問: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有哪些激勵和保障政策?

    答: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聘到村任職,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8項激勵和保障政策:一是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二是在村任職期間,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三是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四是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五是在村任職2年後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享受放寬報名條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縣鄉機關公務員應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招錄。六是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七是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八是到西部和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此外,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財政還將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各地也將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精神和上述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照東、中、西部地區人均每年0.5萬元、1萬元、1.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

    問:高校畢業生應聘到村工作以後,一般擔任什麼職務?對他們將如何進行管理和服務?

    答: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經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通過推薦參加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係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委組織部門管理或縣級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關係轉至所在村。工作期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與高校畢業生簽訂聘任合同。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必須在村裏工作,鄉鎮以上機關及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為2年-3年。工作期滿後,經組織考核合格、本人自願的,可繼續聘任。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選擇其他方式就業、創業。

    為幫助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儘快適應農村工作崗位,各地將組織他們開展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強化對農村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學習培訓,掌握做好農村基層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時,鄉鎮黨委、政府將負責安排好他們的食宿及日常生活,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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