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陳菲)記者22日獲悉,在最高檢開展的深入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犯罪案件等六大類案件,將成為這次專項工作查辦的重點。
最高檢副檢察長王振川説,經過調查研究並根據各地查辦案件的情況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這次專項工作的重點確定為查辦以下六類案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案,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環境監管失職案;
——土地資源、煤炭和礦産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和電力資源、城市建設規劃及房地産開發、道路交通建設與管理和環境監管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
——黨政領導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
——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案所涉及的瀆職犯罪案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幫助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其他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
王振川説,檢察機關明確六類案件為查辦重點,主要是考慮到土地、礦産、林業、水利、電力、交通等能源資源和環境資源直接關係國計民生,而且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主要發生在土地資源管理、煤炭和礦産資源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水利資源和電力資源管理、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房地産管理、道路交通建設管理、環境監管等工作領域。
據統計,2004年至2007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涉及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3822人,這些犯罪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十億元。僅2006年、2007年兩年間檢察機關查辦的安全生産責任事故所涉礦産資源管理、安全生産監管方面的瀆職犯罪就有1193件,造成6465人死亡,1215人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