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24日電(記者 吳宇)自2002年12月中國申辦世博會成功至今,累計有5起侵犯世博會標誌權利案件受到查處,上海世博會標誌侵權案件控制在低發狀態。
記者從24日於此間舉行的世博會標誌保護自律倡議發起儀式上了解到,2003年以來,上海市工商部門每年面向10萬餘家商戶,全面檢查包括世博會標誌在內的重點商標使用情況,嚴厲打擊了侵犯世博會標誌專有權的行為,有效遏制了侵犯世博會標誌行為的發生。
據介紹,5起侵犯世博會標誌權利案件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是在商業活動中直接、惡意地使用與世博會標誌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二是隱性侵權世博會標誌,即以虛假宣傳等形式搭世博會贊助商“便車”,讓人誤以為當事人與世博會存在某種關係。
隨著去年底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揭曉,上海世博會特許商品同步上市以來,相關假冒偽劣商品侵犯上海世博會標誌權利的案件出現增多的苗頭。為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上海市商業聯合會聯合上海百貨商業行業協會、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上海服裝鞋帽商業行業協會等機構的企業,共同發起了世博會標誌保護自律倡議。
上海市商業聯合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榮明認為,保護上海世博會標誌和其他世博會知識産權,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各商業企業不分大小,不論行業,均應利用上海世博會這一難得的歷史機遇,依法使用世博會標誌,積極參與世博盛會,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據了解,上海市工商部門有關世博會標誌保護工作將突出三個重點,即以生産、銷售和商標印製領域為重點執法環節,以紀念幣、紀念章、毛絨玩具、服裝、飾品、文具等為重點商品,以網絡、媒體等各種廣告媒介為重點監管對象。
根據200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的《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上海世博會組織機構名稱,上海世博會的名稱、會徽、會歌、吉祥物、主題詞、口號等屬於世博會標誌,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