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25日電(記者王海鷹)為便於群眾及時、準確、便捷地了解餐飲單位衛生狀況,引導餐飲業主自律、誠信經營,近日,山東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下發通知,在全省範圍內實施餐飲單位衛生監督公示制度。
山東省規定,餐飲單位的公示內容包括衛生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情況、量化分級級別、衛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管理檔案、餐飲單位衛生安全承諾書、食品衛生質量及保質期、食品加工過程衛生防護、加工場所環境衛生、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與驗收臺賬、近期被舉報投訴情況、衛生監督意見以及監督機構名稱、責任監督員、公示日期、舉報投訴電話等。
公示形式採用公示牌或公示表等,在餐飲單位入口處等醒目位置張貼公示。公示時間為本次檢查開始至下次檢查結束,更新時間不少於衛生監督意見對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時限,最長不超過量化分級要求的監督頻次的平均間隔時間。
山東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要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下級監督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公示制度情況的督查和考核;對拒絕參加或擅自塗改、損毀或摘下公示牌或公示表,違反公示制度的單位,要採取通報批評或將其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加強重點監管;對拒不執行或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食品衛生監督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