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9日電(記者李亞彪)為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文,從當前到10月31日,在東海區江蘇、浙江、福建及上海三省一市,開展查禁製造或組裝、銷售及維修、使用電脈衝捕撈漁具的專項整治行動。
在行動期間,執法部門將集中打擊使用電脈衝捕撈漁具的違法行為,維護漁具生産和銷售市場秩序,禁止使用電脈衝捕撈漁具進行捕撈作業。凡在7月開始的執法檢查階段中查獲的使用電脈衝捕撈漁具非法作業漁船,除按現有法律規定處罰外,還要取消當年度漁用柴油補貼。
電脈衝捕撈漁具又稱脈衝驚蝦儀,是一種漁業輔助捕撈儀器,主要功能是通過在拖蝦網具上安置電板,在網口部附近形成脈衝電場,使潛伏在泥沙裏的蝦類包括部分底棲魚類受電脈衝的瞬間刺激而起跳後進入拖網內,從而達到增産目的。近幾年間,電脈衝捕撈漁具已變為電捕工具,嚴重破壞海洋漁業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
2000年,國家有關部門曾發佈關於嚴厲打擊使用電脈衝捕撈漁具的通知。在浙江省,省海洋與漁業局也採取各種措施查處製造、銷售、維修、使用電脈衝驚蝦儀類漁具的通知。可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嚴重干擾和使用電脈衝捕撈者的抵觸,使不少工作半途而廢。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2002年建立後,一直把查處電脈衝捕撈漁具作為打擊非法捕撈的常規工作,共查處了300多個案子,沒收的電脈衝捕撈漁具堆積成山。據執法人員介紹,由於他們“孤軍作戰”,現在電脈衝捕撈漁具已向浙南擴散,在浙江省沿海大型拖蝦船基本普及。浙江省在漁區使用電脈的區域從舟山市向寧波、台州蔓延。目前,幾乎全省所有拖蝦船都在使用,總數近300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