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5月6日電(記者鄒蘭)天津採取多項措施,力促今年超過11萬的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同時,天津市還將繼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到基層就業者可以申請獎勵金。
天津市日前下發了《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在校期間未得到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畢業時自願到天津市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一線工作,且簽訂就業協議5年以上,並具備有關條件的,按照相關程序可申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務基層獎勵金。
此外,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畢業時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一線工作,簽訂就業協議5年以上,並具備有關條件的,按照相關程序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天津還將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支持力度,大學生可申請小額貸款用於自主創業。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最高額度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組織起來就業的還可以申請群體貸款。此外,勞動保障部門還將建立公共創業園,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創業園實現自主創業,發揮公共創業園的孵化器作用。
對於離校時未能就業的經濟困難畢業生,天津市勞動部門將優先安排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將發放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費補貼和10元的綜合保險補貼。
根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校畢業生為11萬餘人,其中研究生1萬餘人,本科生5萬餘人,專科(高職)生5萬餘人。總數比去年增長1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