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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總政治部21日介紹軍校生待遇的相關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張汨汨、馮倩)2008年軍隊院校計劃招收1萬餘名普通高中畢業生,4所軍校將繼續招收無軍籍學員。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培訓局負責人21日向新華社記者介紹了軍校生待遇的相關政策。

    軍校學員入校後,由院校組織進行政治考核和身體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每月按標準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德、智、軍、體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畢業學員由院校根據總政治部下達的分配計劃,統一分配到軍隊系統,按工作崗位,任命為軍官或文職幹部。畢業學員可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碩士研究生,特別優秀的可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

    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大學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予少尉軍銜;大學本科畢業定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畢業的學員,本科畢業定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

    解放軍第二、三、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可以招收無軍籍學員,其他軍隊院校沒有招收無軍籍學員任務。無軍籍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沒有軍籍,但享受軍隊提供的相關待遇,畢業考核合格的辦理入伍提幹手續並分配到軍隊單位工作。

    同軍隊院校其他學員相比,無軍籍學員在招生錄取、教學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處主要有以下四點:第一,學員入校時,不辦理入伍手續,其戶籍管理按照承訓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考生入校經復查合格後,院校與學員本人須簽訂《軍隊院校無軍籍學員入學協議書》。第三,無軍籍學員于畢業當年6月份,辦理入伍提幹手續,入伍時間統一從當年6月30日起算,同時登出戶口,家屬按有關規定享受軍屬待遇。八年制醫學教育學員于第五學年結束時辦理入伍提幹手續。第四,學員在校學習期間醫療費用按學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有關政策執行。免交學雜費和住宿費,服裝由院校統一組織價撥,學校每年向學生發放10個月共3300元的生活補助費(寒暑假兩個月不發),其他費用自理。

    2008年普通高校將招收國防生1萬餘名 非理工類專業招生數量有所增加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張汨汨)全軍和武警部隊2008年計劃依託115所普通高等學校,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國防生1萬餘名。

    記者從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全國共有115所高校招收培養國防生,其中“211工程”高校近70所。國防生招生專業以軍隊信息化建設所需要的電子信息、機械、航空航天、大氣科學等理工類為主,全部為本科。為滿足軍隊各類人才需求,今年普通高校招收新聞學、法學、財會、醫學等非理工類專業國防生數量將有所增加,約佔招生總量的15%。具體招生計劃日前已由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公佈,考生和家長可到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查詢。

    從普通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培養國防生,是依託普通高等學校培養軍隊幹部的一種主要形式。2008年國防生招生及教育培養等政策與往年基本一致。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混合編組、同步進行,錄取工作由普通高校從遠程網上進行。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完成大學學業的同時接受必要的軍政基礎訓練,畢業後分配到軍隊擔任軍官。國防獎學金標準今年下半年將作一定幅度的調整提高。

    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詳解2008年國防生招生政策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張汨汨、馮倩)針對近日下發的2008年國防生招生計劃,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幹部培訓局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詳細解讀了國防生招生的相關政策。

    報考國防生應具備4項基本條件

    第一,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並達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第二,符合《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思想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

    第三,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至當年8月31日)。

    第四,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報名方法

    志願報考國防生的考生,應在學校組織填報高考志願時,對照當年的國防生招生計劃,填報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關專業。具體報名時間、方法由所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自行確定。

    填報了國防生志願,但不具備國防生錄取條件或計劃限制未能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志願的正常錄取。

    招收國防生要經政治考核、面試、體檢、錄取4個環節

    國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由所在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組織,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同步進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試資格。政治考核和面試均合格者,參加體檢。三項均合格,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將考生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錄入電子檔案,作為高校和駐校選培辦審核錄取的主要依據。

    國防生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駐校選培辦協助,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均合格,且統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招生專業在招生地區的錄取提檔分數線的考生,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依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生計劃的120%數量投檔,招生院校從中擇優錄取。生源不足時,從服從調劑的合格考生中調劑錄取。

    考生被錄取後還需復審復查

    考生被錄取為國防生後,高校將《國防獎學金協議書》(一式三份)隨錄取通知書一併寄送學生本人。入學報到時,學生將本人及家長簽名(蓋章)的“協議書”遞交駐校選培辦,高校和駐校選培辦組織復審復查。

    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在國防生新生入校後15天內,由高校和選培辦組織進行。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表現、獻身國防事業志向、身體狀況及協議書籤訂等情況。復審復查合格者,經軍區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批後,正式確認國防生資格,學生即可享受國防獎學金。不合格者,取消國防生資格,按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部分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獲地區(市)以上的三好學生、學生幹部、黨員和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符合國家規定的保送生條件且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綜合素質較高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國家招收保送生的辦法,經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可免試保送為國防生。

    未被錄取,還有機會

    如果考生因為計劃限制未能錄取為國防生,則還有第二次機會——軍隊每年除按計劃從普通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國防生外,還要從簽約高校在校大學生中選拔一定數量的國防生。具備國防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如考取了與軍隊簽約的普通高校,仍有機會參加選拔成為國防生。

    解放軍相關部門負責人談報考軍校細則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張汨汨、馬炳達)全軍招生辦公室負責人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詳細解答了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軍校時常見的8個問題。

    軍隊院校何時接受報名?

    軍隊院校的報名時間一般與普通高等學校報名時間同步進行,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高考之前填報志願;第二種是高考結束之後、成績公佈之前,估分填報志願;第三種是高考成績公佈之後填報志願。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確定,並通知考生。

    怎樣填報志願?

    志願報考軍隊院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填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表》。填寫時注意在“提前單獨錄取”欄內寫清所要報考的軍隊院校的名稱和專業。

    政治考核工作是怎樣組織的?

    政治考核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組織,省高校招生辦公室配合。縣(市、區,下同)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招生辦公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組織實施。主要了解志願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和現實表現等。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結論由縣人民武裝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學,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參加面試、體檢。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

    面試、體檢對像是如何確定的?

    參加面試、體檢考生的數量,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分別從各院校第一志願報考上線考生中,按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區分指揮、非指揮和男、女,依照招生計劃數的3至4倍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生名單確定後,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及時通知考生。

    面試都考察什麼?體檢工作如何開展?

    面試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和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政治考核、面試合格者方可參加身體檢查。考生體檢執行軍隊院校現行招生體格檢查標準,由省軍區招生辦指定部隊中心級以上醫院或者相當的地方醫療機構組織實施,實行主檢醫師負責制。體檢結論分為指揮專業合格、非指揮專業合格和不合格三種。指揮專業合格者,非指揮專業也合格。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僅為非指揮專業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到指揮專業。

    軍隊院校以何種方式錄取?

    軍隊院校招生實行提前單獨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從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區分男女生和指揮類、非指揮類,按院校招生專業計劃數的120%投檔,院校招生辦公室按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學科成績好的考生。未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繼續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軍隊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學校一樣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哪些考生可優先錄取?

    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獲得省級以上相應證書者,現役軍人子女和軍隊因公犧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檔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

    軍隊院校錄取過程中,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條件,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招收保送生,其招生辦法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解放軍藝術學院招生執行教育部文藝類專業招生的有關規定,並由院校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

    軍隊院校是否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軍隊院校在錄取工作過程中,當第一志願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擴大到第二志願或服從調劑的上線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錄取,仍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招生院校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高分考生。錄取考生時如院校指揮類專業出現生源不足,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應積極調劑生源。如重點院校指揮專業通過調劑生源仍然不足,經報全軍招生辦公室同意後,可在一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下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投檔,但不得低於二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各招生院校不得將招生指標調劑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足,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全軍招生辦批准。

    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詳解國防生權利和義務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張汨汨、馬炳達)作為一名後備軍官,國防生在依法享有普通高校大學生權利的同時,還享有一些特殊權利。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幹部培訓局負責人2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對國防生權利、待遇及應盡義務等相關政策進行了解釋。

    國防生可享受“國防獎學金”

    國防生在校期間可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獎學金由部分學雜費和生活補助費兩部分構成,其中學雜費由軍隊與高校直接結算,生活補助費由駐校選培辦逐月發放給國防生本人。國防獎學金標準根據高校學費不同和市場物價變化適時調整,目前的標準暫為5000元/年,今年下半年將作一定幅度調整提高。

    國防生在享受國防獎學金的同時,也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但不得享受其他義務性獎學金。

    國防生可享受軍事教育資源,軍政訓練課計入學分

    在保證完成大學學業的同時,國防生要接受必要的軍政基礎訓練,目的是打牢獻身國防的思想基礎,掌握相應的軍事知識和技能,培養良好的軍人作風養成。軍政訓練的主要內容包括軍事理論、軍事基本技能、軍事體育等。此外,還要組織到部隊參觀見習,增進國防生對部隊的了解。國防生軍政訓練一般安排在雙休日和寒暑假進行,不影響正常的教學。

    國防生軍政訓練作為必修課或選修課納入高校教學內容,軍政訓練成績計算學分。

    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按規定報考研究生

    國防生本科畢業時,經軍隊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報考或推薦免試攻讀軍隊院校和科研機構、簽約普通高校的研究生。報考專業應符合軍隊建設需要。考取普通高校研究生的,保留入學資格,先到部隊工作1至2年後返校學習。畢業國防生分配到軍隊工作後,可按軍隊有關規定報考研究生繼續學習深造。

    國防生享受計劃分配

    國防生畢業時經高校和駐校選培辦綜合考評合格者,按照《國防獎學金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分配崗位和去向按照專業對口、人盡其才的原則合理確定,在滿足軍隊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盡可能兼顧本人的實際情況和意願。國防生畢業後,主要補充到部隊專業技術崗位,部分適合擔任指揮幹部的,可補充到指揮崗位任職。

    國防生畢業任職享受現役軍官或文職幹部待遇

    畢業國防生到軍隊報到任職後,享受現役軍官或文職幹部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在首次確定職級、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相同。根據軍隊有關政策規定,本科畢業生定為副連職(或技術十三級)、中尉軍銜(或文職八級)。畢業國防生的軍齡,夏季畢業的從報到當年6月30日起算,春季畢業和實行彈性學分制于其他時間畢業的,從到軍隊報到之日起算。

    國防生畢業入伍後還可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畢業國防生入伍後,除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外,還享受住房公積金和醫療保險,其在高校的學習時間計入住房補貼年限。符合隨軍條件的,其家屬可辦理隨軍。軍隊根據需要,定期選送現役幹部到軍內外相應院校、培訓機構進修或出國留學。軍隊幹部到地方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或出國留學,職級待遇和工資福利不受影響,由軍隊正常保障。

    國防生應盡的特殊義務

    國防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必要的軍政訓練,接受高校和駐校選培辦的雙重管理,畢業後履行協議到軍隊服現役。

    國防生畢業入伍後,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服役。一般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符合退役條件,經組織批准,可轉業地方工作。

    新聞背景:2008年計劃招收國防生簽約高校名單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張汨汨)全國2008年共有115所普通高校在全國31個省(區市)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1萬餘名國防生。它們是: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首都醫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科技大學、河北大學、河北工業大學、河北科技大學、山西大學、中北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瀋陽工業大學、瀋陽航空工業學院、瀋陽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長春理工大學、長春工業大學、長春工程學院、黑龍江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燕山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江蘇科技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河海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理工大學、廈門大學、集美大學、南昌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東華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山東理工大學、聊城大學、煙臺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河南科技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南華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西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貴州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西華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蘭州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新疆大學、石河子大學、寧夏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寧波大學、西安郵電學院、廣東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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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政有關負責人就軍校招生和國防生招生情況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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