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杜宇)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農民工工作協調機構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對災區農民工的安撫和服務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迅速組織工作人員,深入來自災區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及時掌握堅守工作崗位的災區農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況,通過安撫和組織座談等多種形式,對災區農民工開展慰問活動。主動了解災區農民工家鄉、家人和財産損失情況,通過組織捐款捐物,解決其生活困難。會同有關部門,在企業和社區建立“親情熱線”等通信渠道,幫助農民工與家鄉保持聯絡。要利用宣傳欄等形式及時通報抗震救災最新動態和信息,穩定災區農民工的思想情緒。
通知強調,對要返鄉的災區農民工,在做好他們思想工作的同時,積極提供各種交通便利。對返鄉農民工要足額支付工資,幫助農民工購買車船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專門運送農民工的車輛。交通樞紐地區要切實維護好公共秩序,組織安排運力,積極做好災區農民工的輸送工作。
通知指出,要積極引導各類用工單位加強社會責任感,對返鄉災區農民工要在經濟上和工作安排上給予援助。原則上,不能因抗震救災而解除勞動關係,各類用工單位要盡力幫助他們能夠重返工作崗位,確保他們回來後能夠順利就業和穩定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特別是受災地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結合當地抗震救災和重建家園的實際需要,搞好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工作,積極幫助災區農民工實現轉移就業,重建家園。在災區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地方,要積極開展“春暖行動”,按照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簡易文本簽訂勞動合同,維護災區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通知最後強調,要向農民工公佈熱線服務電話,接受農民工的訴求,鼓勵農民工增強信心,戰勝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