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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災區困難群眾補助金和救濟糧將從28日發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5月22日,四川廣元市利州區受災群眾將補助糧背回家。當日,四川廣元市利州區一次性向受災群眾兌現未來30天的口糧和補助金,讓災區群眾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新華社發(孫曉波 攝) 

    新華社成都5月25日電  四川災區困難群眾補助金和救濟糧將從28日開始發放,6月1日前全部發放到災區困難群眾手中。

    四川省民政廳要求,對因災無房可住、無生産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補助金和0.5公斤成品糧,補助期限三個月;對因災造成的“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受災的原“三孤”人員補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補助期限三個月。補助金和救濟糧從28日開始發放,確保6月1日前全部發放到災區困難群眾手中。

國務院決定:在三個月內向災區困難群眾每人每天發放1斤口糧和10元補助金

    5月1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總指揮溫家寶主持召開總指揮部會議。會議分析了當前抗震救災工作的形勢,要求抗震救災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搞好搶救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妥善處理遇難者的善後工作,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活,嚴密防範余震破壞和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會議議定以下事項:>>>

關於對汶川地震災區困難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川、陜西、甘肅、重慶、雲南省(市)民政廳、財政廳、糧食局:

    為妥善解決汶川地震災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根據國務院決定,對因災生活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臨時生活救助包括補助金和救濟糧。救助對象為因災無房可住、無生産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補助金和1斤成品糧,補助期限三個月。>>>

三部門就地震災區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做出規定

    為妥善解決汶川地震災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2008年5月20日,根據國務院決定,民政部、財政部和國家糧食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四川、陜西、甘肅、重慶、雲南省(市)民政廳、財政廳、糧食局對因災生活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廣元市利州災區困難群眾口糧、補助金已發放到戶

    新華社成都5月22日電(記者 肖林、任力波) “以最快的速度、幫最困難的人”,經過迅速的調查、核實、公示,22日,四川廣元市利州區已將“1斤口糧、10元補助”的政策,兌現給該區重點災區的重點農戶。該區首次採取的是一次性兌現30天口糧、資金補助的方式,讓災區困難群眾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震後,利州區一邊迅速組織幹群搶險救災,一邊逐村、逐組、逐戶及時調查核實災情。截至5月21日,該區有14萬戶人家的32萬間房屋倒塌,22萬餘人無家可歸,其中農村人口為17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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