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廣東省有關部門日前發出通知,從2008年秋季起至2011年的3年裏免除地震重災區在粵學生學費和住宿費。
免費對象為就讀廣東省各類普通高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四川省都江堰市、汶川、北川等40個受重災的市、縣、區範圍內家庭人員在地震中傷亡或房屋嚴重受損的學生。(記者 劉泉)